自2013年3月黄浦江死猪漂流事件以来,浙江省嘉兴市就一直处于养殖污染的风口浪尖,其针对养殖进行的每一项举措都能引起业界的极大关注,当地猪场被拆的新闻也屡见报道。而拆除仅是相关部门对违章猪舍、环保设施不达标养殖场进行的措施,他们做得更多的则是对生猪养殖业进行转型升级,破解养殖污染难题。
从2014年开始,嘉兴市部分县区开始发放生猪养殖证,即养殖户进入养猪业的准入证。2015年,秀洲区也开始正式向养殖户发放“准入证”。近日,记者致电秀洲区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就此事进行采访。
养殖户需要怎么做才能拿到“准入证”呢?
“须满足如下五个条件:一、养殖猪舍必须在限养区内;二、养殖猪舍为自有合法猪舍,无违章猪舍;三、猪舍外的治污设施封闭、齐全,无排污口,无直排、渗漏和乱堆乱放粪污等现象;四、无逃避检疫、乱抛死猪、使用违禁药物等现象,无泔水养殖现象;五、有相应消纳土地,能定期清理干粪沼液并规范还田,实行农牧结合。”该负责人说,“这五个条件缺一不可,每个乡镇还可以针对各自的情况再做要求。我们会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农户核定养殖种类、数量,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政府核发养殖证,并报区农经局备案;
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农户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再核发养殖证。”
那养殖种类、数量有什么要求呢?
“数量是有限制的,我们这里土地有限,且大多为家庭式散养,养殖面积在20平方米~30平方米,再加上配套的消化土地有限,如果养太多肯定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每户每年限存栏母猪1头加上出栏肉猪2头或者出栏肉猪10头。”
据了解,生猪出栏时,养殖户需向所在村缴纳排污费,每头肉猪15元,每头母猪80元。
那养殖户不交钱是否就拿不到“准入证”呢?
谈起这个问题,该负责人有些为难,“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养殖户也很不容易,碰到行情不好的时候辛苦一年不赚反亏。向养殖户收取排污费只是特殊时期下的暂行办法,还有待讨论。但并不是说养殖户不交钱就不能养猪,这是分开进行的。只要养殖户能满足上述五个条件,他们就可以申请并得到‘准入证’。”
秀洲区今年将大力推广发放生猪养殖证,“这是值得肯定的,养殖行业应当有准入门槛,这是为了环境,更重要的是其有利于养殖业生态健康发展,对我区生猪养殖转型升级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该负责人很中肯地对此项措施进行了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