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畜牧局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把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在全市建立起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质量放心安全的畜产品。
(一)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监督管理,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整顿和规范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秩序,坚决打击生产销售非法兽药产品行为。全市6个兽药生产企业GMP认证率达到100%,全部建立健全了原料及产品进货台帐和销售记录。二是以“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全市25个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持证率达到了100%。三是开展畜禽种质专项检查。开展了种畜禽质量诚信活动,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了100%,全部建立了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
(二)加强畜禽养殖监督检查,确保养殖环节质量安全
对全市存栏家禽3000只以上、牛50头以上、猪200头以上、羊100只以上的规模饲养场,建立健全了养殖档案,严禁使用违禁药品和饲料,加强消毒设施、病死畜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养殖场建立完善的饲养日志、免疫和消毒记录、用药和用料记录以及动物疫病和药物残留检测记录等。
(三)强化检疫检验,确保上市畜禽及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做到程序化操作,规范化检疫,有报必检,有检必严,确保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将动物疫病控制在源头。二是严格屠宰检疫。对全市12个畜禽屠宰加工厂和2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派驻了兽医人员,实行同步检疫,屠宰检疫率达到了100%,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和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三是做好流通环节监管。组建了动物防疫监督稽查大队,重点加强了我市周边地区和主要交通路口的监督检查,有效地防止了病死畜禽转运和动物疫病传播。
(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重要方面。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和青岛市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抓好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每年组织两次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活动,认真做好畜禽强制免疫;加强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建设,提高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完善动物疫情应急机制,健全基层防疫机构和队伍,提高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五)建章立制,规范畜禽及其产品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落实畜禽养殖场养殖基地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机制,确保养殖环境安全。进一步强化了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企业、奥帆赛食品备案基地和进京入沪企业备案养殖场、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二是落实畜禽生产和疫病防控档案记录制度,指导养殖场户如实记载使用畜牧业投入品的情况,动物疫病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入场、出栏、销售、屠宰日期数量等情况。三是落实动物标识制度,做好家畜耳标发放、佩戴和信息收集工作,加快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四是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强化养殖基地监测,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传递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促进产销协调发展和居民健康消费。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关心畜产品安全的社会环境
加快推广标准化技术,不断扩大标准化示范区的数量和规模,提高示范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指导行业协会和畜产品出口企业按照进口国的标准制修订企业标准,与国标、行标体系密切衔接,加快建立健全畜牧业标准体系。让抓质量抓安全成为一种常态,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把国家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规定,渗透落实到企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平度市畜牧局: 刘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