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午,(福建)三明梅列区徐碧街道洋山村发生一起命案,该村一名40多岁的村民吴国增在自家猪栏的附属房内上吊自杀,此前他曾连续收到两份猪栏整改通知书,家属认为,吴国增是因担心自家违规搭建的猪栏被强拆,一时想不开选择自杀。
据东南网观察,网络上大部分评论都流于情绪,不少网友对吴国增的死感到惋惜,也有指责相关部门执法方式过于苛刻,缺乏人性化,当然也有网友指出吴国增心理承受力过于脆弱,应该选择其他方式解决遇到的问题。
网友“黄桷树wei”:在承包地上盖猪栏,没有改变农业用途应是合理的!如果仅是未经批准,为避免损失是否可以补办手续,为啥一定要拆除?行政执法应有人情味,关键在于执法对象行为是否违反基本原则或是否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网友“普法老青年”:第一,不存在暴力执法,第二,该行政行为,起码从报道来看,没有指出无法律依据或者程序违法。第三,该农户违规建立猪栏,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第四,不服该行政行为还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该行政行为还未强制执行时,农户未尝试通过其他途径直接自杀,将这个责任怪在政府头上没有道理。
网友“马利亚的爱”:现实比这复杂,有遗留多年的无执行力问题;有人情面子问题;有执法不公问题;有民众贪婪问题;有职能部门相互扯皮推诿问题;有我们国家“不重视法律教育、法律普及”大问题;有不知法不懂法或明知却倚仗“法不责众”问题。
网友“Harlan突突”:养殖污染也很严重!整改还是很有必要的!但也不必自杀啊?
点评:吴国增之死是一个可以避免的悲剧,事件中,城建部门下发的通知书和要求整改的期限为同一天,这被不少网友所诟病,认为是吴国增选择自杀重要因素。当今中国,违章建筑是一个普遍之现象,是执法部门遇到的一项“疑难杂症”,由于拆违引发的矛盾冲突日趋激烈。执法部门在行使权利的时应该符合法律规范,在程序上要经得起推敲,同时如何执法也是考验政府部门的智慧。一昧地强调“依法拆违”并不能解决矛盾,而是要注意方法,破除官本位的思想,不要用法律来吓唬老百姓,要站在群众的利益上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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