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而生猪屠宰检疫关系到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在黑山县长兴肉联厂,我站派驻的检疫人员,从担负起屠宰检疫工作以来,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严格依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规定与要求,认真做好生猪屠宰检疫记录,规范填写工作日志。生猪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做到按规定比例抽样,对检疫样品检查、检验后,按规定对样品进行备份保存、无害化处理等。
对进场屠宰的生猪一律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查证验物,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核对后,签发《准宰通知书》方可入场待宰,并在屠宰过程中进行同步检疫,检疫合格的予以盖章出证,并做好检疫记录。对检疫出的病害猪肉,严格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问题猪肉不出场。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所有的检疫人员认真把好每一个关口和每一个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环节,确保每头生猪健康进场,每斤猪肉安全上市,让广大群众买的安心,吃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