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猪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很严峻,无论是现代化规模养殖场,还是规模小而相对集中的养殖小区都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近年来环保已经成为生猪养殖行业的新难题,我国目前对于猪场污染环境的问题通过技术改进以及生态转型的方法用的比较少,大多数是采用了立竿见影的办法:拆迁、限养。环保整治的强势来袭让很多养猪场失去了立足之地。
自2014年国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各省份积极响应,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工作。尤其是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区,禁养、限养区都有明确划分,相关治理措施也在进一步完善。农博畜牧小编对这些重点治理省份进行了汇总。
浙江
2014年10月,浙江省农业厅、省环保厅和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出台的《浙江省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办法(试行)》,《办法》明确畜禽养殖场完成污染整治后,经过两个月以上运行、粪污达到生态消纳利用或达标排放要求的,由养殖主体向乡镇政府提出达标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由县农业、环保部门在1个月内联合出具《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验收意见》。对采用生化或工业净化达标处理、符合国家和省排污许可证申领条件的规模养殖场,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验收不能通过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关要求或整治无望的,将被关闭。据悉,到明年底,在农业水环境治理中保留下来的养殖场,都要依此《办法》达标养殖。今后我省新建的养殖场将按此《办法》实行准入。
截至2014年9月底,全省有划定调整任务的87个县(市、区),86个已调整划定,禁限养区内已关停搬迁养殖场户69597个,占应关停搬迁数的97.92%,涉及生猪存栏490.18万头。
2014年年初浙江曾设立目标:2014年将完成1万家以上50至100头小规模场整治,完成1.5万家以上100头以上规模场的设施修复改造和标准化提升,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全省全面完成规模养殖场治理任务,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