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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逐渐成为生猪养殖行业重要门槛之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5  来源:农博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06
核心提示:我国养猪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很严峻,无论是现代化规模养殖场,还是规模小而相对集中的养殖小区都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近年来环保已经成为生猪养殖行业的新难题,我国目前对于猪场污染环境的问题通过技术改进以及生态转型的方法用的比较少,大多数是采用了立竿见影的办法:拆迁、限养。环保整治的强势来袭让很多养猪场失去了立足之地。自2014年国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各省份积极响应,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工作。尤其是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区,禁养、限养区都有明确划分,相关治理措施也在进一步完善。农

我国养猪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很严峻,无论是现代化规模养殖场,还是规模小而相对集中的养殖小区都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近年来环保已经成为生猪养殖行业的新难题,我国目前对于猪场污染环境的问题通过技术改进以及生态转型的方法用的比较少,大多数是采用了立竿见影的办法:拆迁、限养。环保整治的强势来袭让很多养猪场失去了立足之地。

自2014年国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各省份积极响应,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工作。尤其是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区,禁养、限养区都有明确划分,相关治理措施也在进一步完善。农博畜牧小编对这些重点治理省份进行了汇总。

浙江

2014年10月,浙江省农业厅、省环保厅和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出台的《浙江省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办法(试行)》,《办法》明确畜禽养殖场完成污染整治后,经过两个月以上运行、粪污达到生态消纳利用或达标排放要求的,由养殖主体向乡镇政府提出达标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由县农业、环保部门在1个月内联合出具《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验收意见》。对采用生化或工业净化达标处理、符合国家和省排污许可证申领条件的规模养殖场,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验收不能通过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关要求或整治无望的,将被关闭。据悉,到明年底,在农业水环境治理中保留下来的养殖场,都要依此《办法》达标养殖。今后我省新建的养殖场将按此《办法》实行准入。

截至2014年9月底,全省有划定调整任务的87个县(市、区),86个已调整划定,禁限养区内已关停搬迁养殖场户69597个,占应关停搬迁数的97.92%,涉及生猪存栏490.18万头。

2014年年初浙江曾设立目标:2014年将完成1万家以上50至100头小规模场整治,完成1.5万家以上100头以上规模场的设施修复改造和标准化提升,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全省全面完成规模养殖场治理任务,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

福建

2014年9月,福建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六条措施,福建省政府明确规定,禁养区生猪养殖场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关闭和拆除。可养区生猪养殖场应实施标准化改造,确保粪污得到有效治理,经改造仍无法实现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一律关闭、拆除;存栏25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限期自行改造升级,如不改造或改造后达不到排放要求的,2016年底前要全面关闭和拆除。

2014年12月末,福建省政府进一步要求:2015年上半年,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将全部关闭拆除,2015年年底前,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不达标的也将关闭拆除。在“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将实行生猪养殖总量控制,全省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2000万头以内。坚持“生态先行,拆小建大,扶大限小”的原则,严格实行生猪养殖的准入门槛,实现生猪养殖的转型升级。

截止2014年11月,福州市共拆除禁养区内养猪场4906家,拆除面积390.31万平方米,其中,2014年以来拆除禁养区内养猪场1910家,拆除面积166.79万平方米。

2013年12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曾发出关于规范生猪养殖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快淘汰生猪散养,全省年出栏量控制在2000万头左右。2015年前,所有规模养猪场(小区)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实现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废水达标排放。

广东

早些年开始,广东就开始致力于畜禽污染治理,2014年12月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郑惠典表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仍然突出,随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新的《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今后畜禽养殖场必须控制和消除污染,否则难有立足之地。目前广东全省2300家养殖场被列为重点减排对象,仅有1100多家完成了减排任务。”

从2014年起,广东省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按照项目计划,其中8亿元用于扶持全省约300家生猪养殖场建设环保示范工程。力争通过项目建设推动养殖方式转变,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

湖北

2014年9月湖北省环保厅联合省畜牧兽医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全省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通知》要求,开展畜禽养殖规模调研,制定科学详细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案。各地环保、畜牧部门要会同农业、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积极推动本辖区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小区的区域(禁养区)以及限制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小区的区域(限养区)划定工作。

2014年12月27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畜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质量安全等进行了规范。

当然,还有其他省份也在积极实施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且2015年治污范围和程度可能会进一步扩大,环保问题可能成为生猪养殖行业的重要门槛之一,农博畜牧小编建议养殖户及时关注政策变化,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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