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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不断创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5  来源:农博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99
核心提示:生猪养殖产业涵盖了育种、能繁母猪、仔猪育肥等多个环节,产业链较长,因此价格波动较大、周期较长。为解决这一问题,2014年一号文件提出了目标价格保险制度。目标价格保险制度得以实行,那么在生猪价格处于下降通道时,养殖户(企业)除了正常的销售收入以外,还可以额外获得一定的保险补偿。这实际上稳定了养殖户(企业)的生猪销售价格,一定程度上锁定利润。因此,养殖户(企业)的业绩和现金流有可能将更加平稳,有利于企业的长期成长。北京、四川、山东、湖北、大连、重庆、浙江等全国多个地区均积极响应,先后开始实施生猪价格

生猪养殖产业涵盖了育种、能繁母猪、仔猪育肥等多个环节,产业链较长,因此价格波动较大、周期较长。为解决这一问题,2014年一号文件提出了目标价格保险制度。

目标价格保险制度得以实行,那么在生猪价格处于下降通道时,养殖户(企业)除了正常的销售收入以外,还可以额外获得一定的保险补偿。这实际上稳定了养殖户(企业)的生猪销售价格,一定程度上锁定利润。因此,养殖户(企业)的业绩和现金流有可能将更加平稳,有利于企业的长期成长。

北京、四川、山东、湖北、大连、重庆、浙江等全国多个地区均积极响应,先后开始实施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并且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也在不断发展以更适合现实情况。

各地先后实施生猪价格指数保险

早在2013年5月份,安华农险北京分公司与北京顺义区养殖户签订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这是全国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第一单。随着2014年猪肉价格的长期低迷,部分保险公司试点承保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近期也陆续出现了首单赔付。5月16日,安华农险召开了北京第一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理赔兑现会,此次安华农险为顺义区等区县的143户专业化大型生猪养殖场共赔付410万元,补偿这些被保险人在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一年养殖区间遭受的养殖成本的损失。不仅北京地区,人保财险、中航安盟财险两家公司近期在成都地区也先后赔付了首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

这一阶段,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承保约定的猪粮比为6∶1,保险期为1年,理赔周期为一个月。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获得“升级”

2014年11月25日,又一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理赔兑现会在北京市顺义区举行。按照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生猪养殖户签订的2014年生猪价格保险合同的约定,当6个月理赔周期内的猪粮比平均值跌破6∶1的盈亏平衡点后,将对由此造成的生猪价格损失进行赔偿。按照此约定,对于2014年11月届满6个月理赔周期的76户被保险人养殖的88637头生猪,赔付此次理赔周期内平均猪粮比值下降至5.54∶1造成的生猪养殖损失共计815万元,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当期赔付率为256%。

这一阶段,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获得“升级”,在原有一年理赔周期的保险产品基础上,新增了理赔周期为6个月的新保险产品,生猪养殖者可以根据自身风险需要,自由选择保险产品。由于新产品理赔周期缩短,更贴近生猪养殖规律,可以对生猪养殖者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频度进行更及时赔偿,进一步扩大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风险保障程度。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又有新创新

结合养殖农户的实际需求,四川省锦泰保险开发出这一创新型价格指数保险产品。它首创性地引入四川省农业厅官方网站的月度出栏肉猪价格信息作为案情触发标准,直观清楚、公正权威。“当网站发布的价格低于约定保险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无需报案,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对其进行赔偿。”该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一阶段,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又有新创新。避免了发生保险案件后,养殖户需换算猪粮比后才清楚自己是否能获得赔付,赔付金额多少。及时赔付对于养猪场持续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之前的生猪保险,最快都是按半年平均价格结算,价格的高低差很容易被抹平。而创新型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可月付,且承保约定的标准为省农业厅官方网站的月度猪价信息,更直观,更便捷。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在随着猪市变化不断成熟、不断创新,我们期待看到它对调控猪价及保护养殖户利益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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