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兽药新闻 » 正文

所有兽药产品 2016年实现二维码可追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09  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29
核心提示: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征求《关于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指出,为进一步强化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兽药产品安全有效,农业部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推进实施兽药产品二维码标识制度,对兽药产品实施追施管理。利用一年半时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信息准确、实时在线的兽药产品查询和追溯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为做好实施工作,兽医局组织起草了《农业部关于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件)。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征求《关于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指出,为进一步强化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兽药产品安全有效,农业部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推进实施兽药产品二维码标识制度,对兽药产品实施追施管理。利用一年半时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信息准确、实时在线的兽药产品查询和追溯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为做好实施工作,兽医局组织起草了《农业部关于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件)。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5年1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兽医局。

公告提出,兽药生产环节将在2016年6月30日前,实现所有兽药产品赋二维码出厂、上市销售。自2015年起,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在经营、监管环节,计划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兽药经营和监管环节追溯管理工作。

兽药是动物养殖的必需品,关乎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也牵涉行业多方的共同利益。多年来国家对于打击假冒伪劣兽药的工作从未间断,但屡禁不止。

对兽药产品实施“二维码”标识,建立全国统一的追溯系统,实现对兽药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追溯管理,是进一步履行好兽药监管责任,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的必要和创新的举措,业内生产企业、养殖场(户)、监管部门等多方将受益。

据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的数据显示,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国共有108家企业(含集团)参与了追溯系统生产试点应用工作,4家经营企业和2省区的监督执法以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参与了经营、监管功能的测试,13家设备商(含自动化集成商)、52家印刷企业参与了试点工作。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