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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叫停猪肉“地方保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0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8


  非本地屠宰的猪肉不得进入本地市场销售,我省个别地方曾实行这样的“地方保护土政策”。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最新出台《关于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叫停这种做法。《意见》要求,凡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出境检疫合格证、运输工具消毒证明的猪肉产品,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流通,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禁止合格猪肉产品在本辖区销售。《意见》还要求各地开通绿色通道,对整车运输本省生猪的车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有关绿色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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