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富顺县畜牧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对该县的兽药市场和重大动物疫苗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处理。
通过专项整治,一是对了全县26个乡镇的兽药经营户进行了检查,主要查是否取得合法资格、经营的产品是否过期失效,是否经营违禁药物;二是对全县规模较大的18个养殖场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疫苗进货和使用情况,兽药使用情况和记录,饲料来源和使用情况;三是对巨力专业兽药市场进行了检查, 主要检查了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制度,是否建立产品进货和销售台帐,经营的药物是否合格等;四是对该县的浩南养殖公司、裕兴养殖场、牧兴养殖场等8家规模较大的养猪场进行了现场尿液采样,均未发现残留超标现象;五是加大对禁用兽药﹑疫苗的监督检查,在整治行动中加大了对禁用兽药(农业部第202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产品的监督检查,对各乡镇加大了对兽药和疫苗的监管,特别是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疫苗的专项整治;六是加大对流通和使用的监管,在对各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管过程中,要求各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和销售台帐,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使用方的联系方式、进货时间、出货时间等内容.这样就可以从源头上杜绝了假劣兽药的引进,在最终的使用环节也能做到有源可查。
通过检查,对不合格兽药产品全部没收,并分别按有关规定做了处理,对这些查处的经营企业都按相关规定做了处理.并要求他们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