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兽药监督管理,促进兽医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动物产品安全,农业部《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出台后,莱西市畜牧兽医局及时开展了兽药产品标签说明书规范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农业部《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局于2013年底到2014年初及时将《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印发到全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并组织企业认真学习,领会精神。
二是及时组织开展对标签说明书的修改规范。兽用《办法》规定,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标注“兽用处方药”字样,兽用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标注“兽用非处方药”字样。为确保我市兽药生产企业的兽药产品能符合《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与《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要求,年初,即组织企业开展标签说明书规范行动,对原有标签说明书及时进行修改。到3月1日前,我市的兽药生产企业已全部完成标签说明书的修改工作。3月1日以后生产的兽药产品,全部按要求进行了规范。
三是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管。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凡是购进的兽药生产日期为2014年3月1日以后的,其标签说明书必须符合《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规定,否则不得进货、销售。
四是开展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在全市开展了兽药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27人次,检查兽药生产企业5家、兽药经营企业81家、兽药使用企业220家,依法没收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兽药产品80支,货值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