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畜牧办公室和青岛市畜牧局兽药经营GSP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莱西市畜牧局从实际出发,确立了莱西市新豪牧业超市为第一批兽药GSP试点单位,积极帮助企业不断规范和完善,目前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效果。
一是选好点,抓好基础建设。莱西市畜牧局选择莱西市新豪牧业超市作为兽药GSP试点企业,引导企业按照兽药经营规范化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新豪牧业超市是集兽药、饲料、养殖器械经营及畜禽配种为一体的新型、专业化的畜牧业超市,位于李权庄镇泰光路133号,营业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120万元,现有员工5名,其中专科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2名,中专学历专业技术人员3名。该超市与省内外8家讲信誉、质量优、服务好的名牌厂家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通过成立养殖协会,建立了疾病防治、药品销售等一站式优质服务网络。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认真接受市畜牧局动物防疫监督站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实现溯源制管理,超市在建立健全兽药管理台帐的同时,采用了现代化的微机管理办法,将兽药进货、销售的相关信息录入微机,实现了规范化管理,为养殖场户的安全用药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抓好规章制度建设。为更好的促进牧业超市向更高层次发展,试点中,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把兽药经营GSP管理制度如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度、总经理岗位职责、质量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采购人员岗位职责、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销售人员岗位职责、员工培训、考核规定、清洁卫生管理规定、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兽药购进工作程序、兽药验收管理制度、兽药陈列与养护管理规定、兽药储存与养护管理规定、效期兽药的管理制度、拆零兽药的质量管理制度、兽药销售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质量投诉与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不合格兽药管理规定、兽药销后退回工作程序、记录、资料管理规定汇编成册,作为企业管理规范。同时,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兽药质量验收、养护、外观质量检查项目、兽药储存与养护管理规定、效期兽药的管理制度、兽药销售管理制度、农业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制度制成刊板规范上墙,实行经营服务承诺制度,认真接受兽药使用业户的监督。要求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兽药经营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认真学习有关兽药经营的法律法规,为经营服务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加强软件建设,做好管理记录。建立了兽药经营管理销后退回兽药验收记录、兽药销售记录、兽药拆零登记表、近效期兽药催销表、库存兽药质量检查记录、库存兽药质量养护记录、陈列兽药质量检查记录、陈列兽药质量养护记录、兽药验收记录、兽药购进记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记录卡、养护设备检修维护记录、设施设备一览表、不合格兽药销毁记录、不合格兽药报损审批表、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兽药质量信息反馈单、库存兽药养护档案表、兽药储存环境温湿度记录表、陈列兽药养护档案表、兽药陈列环境温湿度记录表、兽药拒收报告单、首营兽药品种审批表、首营企业审批表、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培训计划等记录,规范经营管理。
四是实行兽药管理微机化。为实现溯源制管理,超市在建立健全兽药管理台帐的同时,采用了现代化的微机管理办法,将兽药进货、销售的相关信息录入微机,实现了规范化管理,为养殖场户的安全用药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莱西市畜牧局: 王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