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农医[2007]382号)文件精神,做好泉州市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审核员的培训工作;以及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视频会议精神,加强对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11月市农业局举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审核员培训班,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从事兽药经营企业审核员参加培训学习。培训内容主要有:1、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2、《福建省兽药生物制品经营管理规定》;3、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现场审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