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肉类工业的基础是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建立的。至今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1)多头管理时期(1950年—1954年),屠宰方式主要是手工操作,一把刀、一口锅;肉品检验只检胴体、不检内脏和头蹄;检验项目项目不全,漏检严重。
(2)统一管理时期(1955年—1985年), 商业部统一领导屠宰厂及场内卫生工作,将分散在农业、卫生、供销、外贸等部门的屠宰场统一划归商业部所属的食品公司及分支机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卫生部 门对屠宰场的建筑、设备、环境卫生、肉品加工、储运和销售方面的卫生进行监督和指导;畜牧兽医部门对屠宰场的兽医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放开经营时期(1986年—1997年),生猪屠宰从国营食品公司独家经营变成多种经济主体多渠道经营。由于缺乏法制化的规范管理,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主要是:个体屠商泛滥、流通秩序混乱;病害肉大量上市,危害消费者健康;机械化屠宰设施大量闲置,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严重;税收大量流失。
(4)依法规范时期(1998年—2014年)
1998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范生猪屠宰行为,提高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民吃肉安全,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国务院决定将商务部的生猪屠宰管理职能移交到农业部。从此,生猪屠宰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中国生猪屠宰行业现状:
(1)促增产:生猪及猪肉生产总量上升
2013年中国生猪出栏71557万头,比上年增长3.6%,猪肉产量5493万吨,约占全球猪肉总产量的50.6%,比上年增长2.8%,猪肉是中国肉类食品的当家品种,占全国肉类总产量的64.3%。
(2)压场点:生猪屠宰厂(场)数量下降
2011年至2012年,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在全国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全国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进行了审核清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5919家减至 4585家,削减幅度达22.5%;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由14019家减至10135家,削减幅度达27.7%。生猪屠宰企业总数由19938家减至 14720家,减少5218家,降幅达26.2%。2012年底全国生猪屠宰行业的情况是,商务部统计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4585家,占生猪屠宰行业的 31%;小型生猪屠宰场点10135家,占生猪屠宰行业的69%。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约占行业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