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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四个“最严”贯彻广东东莞兽药管理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0  来源:兽药营销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41
核心提示:为提升兽药监督管理水平,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保证兽药经营质量和畜产品质量安全,9月26日,东莞市农业局联合市农技办组织召开了全市兽药管理培训班。各镇(街)农办(农林水务局)负责兽药管理工作同志、兽药GSP检查员及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约100人参加培训。培训班邀请了省农业厅兽医处副处长罗建民授课讲解。罗处长结合去年公安机关侦破的江西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兽药案为例,重点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东省农业

为提升兽药监督管理水平,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保证兽药经营质量和畜产品质量安全,9月26日,东莞市农业局联合市农技办组织召开了全市兽药管理培训班。各镇(街)农办(农林水务局)负责兽药管理工作同志、兽药GSP检查员及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约100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省农业厅兽医处副处长罗建民授课讲解。罗处长结合去年公安机关侦破的江西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兽药案为例,重点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兽药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规定(试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及农业部颁布的《从重处罚兽药违法行为的公告》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罗建民表示,要以历史四个最严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来切实贯彻兽药管理新规。

随后,农业局卢炽根总兽医师结合市农业局最近印发的《东莞市农资市场信用约束管理制度》,详细讲解了信用约束管理制度包括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退出制度四项内容。他要求与会者认真熟悉相关法律政策。兽药经营者要规范生产经营,提高经营质量,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风险。兽药监管者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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