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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猪协会创建浅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2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83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创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一条发展现代农业和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我国养猪业是以近亿个农户为主体的小农户生产模式为主,他们的资金、技术资源有限,在国际国内市场一体化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此,农民对建立经济合作组织有迫切的需要和极大兴趣,在这种形势下,农村养猪协会应运而生,协会组织农户以整体参与市场竞争。据农业部统计,参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人均年纯收入通常要高出一般 农户10%到40% 。养猪协会近年发展较快,但大多农民未能从中得到他们所希望获得的利益。本文期望能够找出一些切实支持农村养猪协会创建与运作的有效措施,便于今后推广。

  1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养猪协会)发展动因与优越性

  1.1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缓解经济市场化过程中小农户和大市场间矛盾的重要手段

  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农产品面对着国际市场的竞争,传统的千家万户的小规模生产模式与农业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养猪小农户处处受制,包括购买猪苗、饲料等生产资料的成本高;在产品销售中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难以得到贷款或资金;信息不畅,对是否生产或生产规模(养不养、养几头)缺乏判断和技术支持;也缺乏激励因素促使他们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或增加产品附加值来增加收入,面临的市场风险是前所未有的。农民自发行动起来组建农民养猪业协会、合作社或产品购销组织等,可一定程度解决或缓解上述问题。

  1.2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创建的基础

  1.2.1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协会是一种非政治、非盈利性的组织,具有推广产品,开发市场,协调联络,制定标准和规范等宣传推广和引导等功能。协会具有范围较大,内部联结较松散等特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据农业部统计,全国约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140万左右,运行规范有15万个。其中协会约占85%,合作社约占15%。

  1.2.2 农村大部分地区农业生产模式由温饱型向商业型过渡。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对农户的现金收入情况调查,农户养殖业收入(9000元)几乎相当于所有的务农现金收入(9450元),而在养殖业中又以生猪养殖为主,占到60%;现金收入的另一来源是务工收入,户均有3300元来自各种形式的非农工作。农业生产模式已整体由温饱型向商业型过渡。

  1.2.3 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符合国家的政策取向。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生产方式、经营形式和社会组织形式的重大变革。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自然农业向商品农业转变的必由之路。农民养猪业协会既得到农户响应和支持,又符合地方政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现实需要。表现为可弥补当前农村行政管理的薄弱环节,实施地方农业产业政策和促进农业产业升级转型。养猪业协会在推动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增收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1.3 农民养猪业协会的优越性

  1.3.1 促进了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养猪业协会在联结农民与市场中,有利于通过保证一定的生产规模,形成特色畜牧产品的聚集效应和品牌效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不能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特色资源优势就难以转化为现实经济优势。在小农户经营的基本格局短期内不能改变情况下,依托协会组织“小群体、大规模发展”模式,可以逐步建立较为稳定的供求渠道,扩大销售范围,提升生猪品牌。

  1.3.2 养猪协会有利于形成一定的利益表达机制,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协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代表并维护其群体的经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代表和维护农户的经济利益,协会以一个组织的形式代表农户和外界谈判和磋商,是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不可或缺的纽带。养猪协会的发展在提高组织化程度的基础上,增强外部谈判能力,提高了利益保护能力。协会有效地发挥了懂技术、熟悉市场的专业养猪大户的带动作用,实现了技术、信息、资源、市场共享,并通过注册商标、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等方式,树立了品牌,扩大了产品影响,有效地实现了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对接。

  1.3.3 养猪协会有利于提高现代养猪技术推广。单个养猪户对新品种、新技术的采用风险很大,倾向于保持传统的养猪方式的理性,加上缺乏利益联结机制,政府统一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并不适合农户的具体情况。通过养猪协会来实施技术推广,能够以农户自主参与方式分散风险,新品种、新技术选择上更符合农户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可显著提高新品种、新技术的普及率。

  1.3.4 有利于实施对生猪生产的质量安全控制。作为一个具有共同利益和长期目标的组织,发挥内部的自律功能,通过对饲料、兽药使用和饲养过程进行明确规定和严格规范,以利益机制促使内部成员共同遵守,从而有效确保了肉食品质量安全。

  1.3.5 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总体素质。农民在养猪协会中参与民主管理,主人翁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大大提高;农民在集体闯市场的过程中,经历市场经济洗礼,学会了经营、熟悉了谈判,商品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将大大增强。

  2 养猪协会发展现状

  2.1 当前养猪协会发展总体情况。

  据四川省社科院调查,目前我国的养猪协会以乡镇协会为主,村级协会是乡镇协会的分会;政府主导型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协会的主要功能:发挥当地养殖传统,体现地方政府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取向,提供生产实用技术和联系产品销售服务。协会与会员联系松散,对会员的生产技术服务多,产品销售服务少,内部运作和管理尚不规范。协会需要得到资金支持,提高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服务水平,扩大生产规模。

  2.2 养猪协会分类。

  按服务内容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技术服务型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加科技对养猪业的贡献为目的,积极推广养猪新技术、新品种;二是营销服务型。主要是通过成立协会,健全营销网络,提供市场信息,搞好销售服务;三是生产资料服务型。为会员提供饲料、兽药等农资供应服务;四是综合服务型以当地优势主导养猪业为依托,由龙头企业、科技示范户、专业大户共同联系,开展技术交流、指导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2.3 养猪协会的结构

  养猪协会内部利益联结机制松散,会员经济参与度较低。从严格意义上讲,协会内部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开展的活动主要集中在生产技术培训和帮助联系产品销售。大部分协会没有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农户的生猪主要以销往本地初级市场,外来商贩上门收购,亲朋好友介绍买主等方式销售。大部分养猪协会运行机制还不健全,成员联系比较松散,难以在组织农民、统一生产、开拓市场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4 养猪协会的特点:

  2.4.1 养猪协会的发展主要以当地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生猪产业为依托。养猪协会与当地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的发展有比较强的相关性,这既是地方政府产业政策导向的结果,也符合农民通过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增加收入的需要。

  2.4.2 养猪协会的组织模式表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既有公司与养猪协会的联合,科研机构与养猪协会的联合,也有畜牧部门与养猪协会的联合,还有营销大户与养猪协会的联合。

  2.4.3 养猪协会仍然维系着以技术服务为主的功能特征。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协会发挥的主要功能作用有差异,养猪协会主要是在饲料、兽药供应以及疫病防治方面发挥作用。

  2.5.4 发展层次逐步提高,发展类型灵活多样。养猪协会从养殖业扩展到流通、服务、农资供应等多个方面;产品开发上逐步向产品营销、加工增值转变,不断拓宽延长产业链;合作手段上从生产、技术合作发展到资金管理、资本股份等的合作。

  3 乡级养猪协会面临的主要问题

  3.1 养猪协会运行机制还不健全

  3.1.1 没有真正建立起协会成员所有的产权制度。特别是在政府部门或上级组织牵头兴办或领办的养猪协会中,存在产权不清的问题,成员的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

  3.1.2 内部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没有形成协会成员控制的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发起人往往既是决策者又是监督者,一人控制合作组织,普通成员的参与度低。

  3.1.3 经营活动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多数养猪协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组织规模小,资金少,抵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很弱,强烈依赖政府的优惠政策、资金。

  3.2 养猪协会缺乏有效融资渠道

  随着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对规模经济效益的追求使得融资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养猪协会无法人资格,不能贷款或进行担保。目前农村信用社只能提供小额资金给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远远不能满足规模经营的需要。

  4 养猪协会创建建议

  4.1 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是推进养猪协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协会是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经营制度的创新,是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的必然结果。养猪协会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按照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立足本地优势生猪产业发展实际,依靠专业大户带头,条件成熟创建发展。

  4.2 要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和自主权,循序渐进地发展协会。要善于运用典型示范的方法,举办协会知识培训班和典型经验报告会等,让农民看到和认识到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组织起来、合作互助的优越性,从而自觉自愿地加入养猪协会。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着力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特别是利益联结机制,围绕无公害农产品的建设目标,以重点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为依托,积极引导农民建立“自我经营、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养猪协会,让农民从生产、销售等环节获得更多的后续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4.3 要从产业发展需要出发,确定养猪协会发展的模式和规模。应以市场为导向,坚持“社员所有、社员控制、社员受益”的根本原则,同开发当地资源结合,同发展当地无公害、绿色、特色经济相结合,同调整当地产业结构相结合,同解决生猪“卖难”相结合,把当地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4.4 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养猪协会能否健康发展,是否具有活力,核心在于能不能让农民长期得到实惠,关键在于不断创新和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发展协会,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逐步建立健全组织内部民主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自我服务机制、风险防范机制。

  郭必林 工作单位: 祥云县兽医防治工作站 职称:兽医师。 作者自1994年从云南农业大学兽医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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