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水产养殖的收获季到来,鱼虾蟹陆续起捕上市。各地气温逐渐下降,昼夜温差加大,池塘水质老化,易诱发水生动物细菌性和寄生虫病疾病。北方地区进入越冬前的准备时间,要注意对越冬苗种的强化培育;南方大部地区依然是养殖品种的良好生长期,要注意起捕拉网时对鱼虾蟹等的影响,避免因机械损伤导致疾病发生。
一、病害预测
1.锦鲤疱疹病毒病:主要发生对象为鲤鱼和锦鲤,发病水温为18-30℃,尤其在22-28℃易发生。今年有鲤鱼养殖区发生疑似锦鲤疱疹病毒病。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等主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2.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主要发生对象为虹鳟,发病水温为8-15℃,鱼龄越小越易感染。河北、辽宁、甘肃、青海等养殖区需重点关注。
3.草鱼出血病:主要发生对象为草鱼鱼种及1足龄青鱼,发病水温为20-30℃,在水温高于20℃时流行,25-28℃为流行高峰;草鱼“三病”(烂鳃病、赤皮病、肠炎病)也需重点防控。
4.金鱼造血器官坏死病:宿主为鲫鱼和金鱼,以往主要是鲫鱼发病,今年在金鱼养殖区发生疑似金鱼造血器官坏死病。鲫鱼和金鱼养殖区需继续关注。
5.白斑综合征:以往主要发生对象为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发病水温20-28℃。今年在江苏等地养殖的克氏原螯虾已确诊发生该病。沿海对虾主养区及湖北、江苏等地的克氏原螯虾主养区需加强防控。
6.传染性皮下及造血组织坏死病:主要发生对象为南美白对虾,沿海对虾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7.河蟹颤抖病:发生对象为河蟹,池塘、稻田、苇田、网围养殖河蟹均会发生,辽宁、江苏、安徽、湖北等河蟹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8.鳖腮腺炎病:发生对象为中华鳖,发病水温25-30℃,浙江、安徽、江西等中华鳖主养区需重点防控。其他病害如腐皮病、红底板病等也需做好防控。
9.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主要发生对象为淡水养殖鱼类,发病水温9-36℃,最适水温25-32℃。各淡水鱼养殖地区均需重点防控。
10.链球菌病:主要发生对象为罗非鱼,流行水温25-37℃。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罗非鱼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11.水霉病:淡水养殖鱼类均可发生,流行水温10-20℃,各养殖地区均需做好预防。
12.刺激隐核虫病:主要发生对象为大黄鱼、石斑鱼、卵形鲳鲹等,刺激隐核虫的最适发育水温21-25℃。福建、浙江等大黄鱼网箱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13.指环虫病:主要发生对象为鲢、鳙、草鱼、鳗、鳜等,指环虫中多数种类的繁殖适温为20-25℃。大宗淡水鱼养殖地区均需防控。同时还要注意防控小瓜虫病、孢子虫病、车轮虫病等其他寄生虫病。
二、防控措施
1.注意水质调控。有些养殖生物已经进入养成后期,自身污染将加重,密切注意水质变化;定期使用生石灰或含氯消毒剂消毒养殖水体;定期用底质改良剂与活菌微生物制剂改良鱼类生长环境;定期冲水换水,保持最深的养殖水位,使养殖水体水质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2.科学合理投喂。根据水温、天气以及吃食情况合理投喂优质饲料,可在饲料中添加复合维生素和免疫多糖等,以增强养殖对象的抗病力。
3.规范科学用药。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养殖过程中的预防用药、对发病个体的药物治疗都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渔药使用的规定,做到科学用药、规范用药,如草鱼烂鳃病、肠炎病、赤皮病,首先要改善养殖水环境来预防疾病的发生,再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国标渔药的药饵进行治疗。对于即将出池的养殖品种一定要遵守休药期的有关规定,以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4.加强生产管理。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天气闷热,阴天气压降低,暴雨过后、遇冷空气水温骤降等异常天气,要特别注意及时巡塘;适时开增氧机,预防或减轻浮头;对于一些达到商品规格的品种,应及时捕捞上市,保持养殖池内合理的密度,促进养殖对象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