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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19  来源:长兴县畜牧兽医局  作者:长兴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43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屠宰环节“瘦肉精”监测工作,确保民众吃上“放心肉”,根据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相关文件精神,长兴县结合实际,于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畜屠宰环节尿液中“瘦肉精”检测工作的通知》(长牧发[2014]9号),规范家畜屠宰环节 “瘦肉精”检测有关事项,并要求全县十二家屠宰场同时开展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3中常见“瘦肉精”品种的检测。我县共有屠宰场12家。其中,中心屠宰场一直以来都是进行3中常见“瘦肉精”品种的检测,而其他屠宰场除了在重大节日期间或周边形

为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屠宰环节“瘦肉精”监测工作,确保民众吃上“放心肉”,根据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相关文件精神,长兴县结合实际,于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畜屠宰环节尿液中“瘦肉精”检测工作的通知》(长牧发[2014]9号),规范家畜屠宰环节 “瘦肉精”检测有关事项,并要求全县十二家屠宰场同时开展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3中常见“瘦肉精”品种的检测。

我县共有屠宰场12家。其中,中心屠宰场一直以来都是进行3中常见“瘦肉精”品种的检测,而其他屠宰场除了在重大节日期间或周边形势复杂时3种全检外,平时只检测盐酸克伦特罗。目前,泗安、林城、槐坎三家屠宰场已经正式执行这一通知,其他屠宰场也将逐步开展对3种瘦肉精的检测。

国庆小长假临近,活畜禽及其产品即将进入流通和消费高峰,本着为民众守好食品安全关的宗旨,我县将进一步加强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和定点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对存在“瘦肉精”隐患的重点地区和环节,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查频次,强化检打联动,坚决依法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与司法衔接的规定,将涉案线索或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查处。

 
关键词: 饲料 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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