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强冠公司生产的“全统香猪油”混合了地沟油事件,非但在台湾引起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在香港也是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9月16日,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先是公布了涉嫌使用强冠猪油的383家商户名单...
台湾强冠公司生产的“全统香猪油”混合了地沟油事件,非但在台湾引起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在香港也是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9月16日,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先是公布了涉嫌使用强冠猪油的383家商户名单,接着,17日又公布了一百四十多个涉嫌使用毒油的食肆名单,不但包括了一些着名的餐厅,例如王家沙集团,也包括了一些连锁集团,诸如味千拉面,甚至包括廉政公署饭堂这些政府机构,以及工联会饭堂这些大型非牟利组织,竟然连跑马地Amigo这种富豪常至的高级餐厅,也牵涉其中。
说不准在未来的几天,还会陆续公布更多名单。如果以香港一共有1.2万间左右的食肆作计算,现时的涉及数字,已经超过了4%,实在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食环署显然思虑不周
香港《新报》社论指,区区的一间台湾猪油公司,居然令到这么多的香港食肆受到影响,这固然是一件令人惊奇的事。撇开这个疑点不谈,这事件也揭露出香港的食物安全制度,实在有极其不足之处,非常值得检讨。
首先,当然是因为香港的食物检测制度出现了问题,才会令到大量有问题的台湾猪油侵袭到香港;其次,当事件爆发之后,我们竟然难以追寻有问题食物的来源,皆因在食环署的制度之中,根本没有法例去规管和追踪食油的制造,包括原材料和食物回收。
现在我们当然知道了,如果采用发牌制度,可以监管到食油的制造,甚至连消费者委员会也作出这个要求,但为甚么在出事之前,政府想不到这一步呢?这显然是食环署的思虑不周、管理不善,可是,在高官问责制之下,既没有官员为此辞职,也没有官员为此而向公众道歉,这也显然是“问责不足”的一项表现。
直至17日为止,食物安全中心一共发布了五百多间食肆的名单,涉及使用地沟油。我们并不清楚地了解,究竟食物安全中心是使用甚么原则,去制订这份名单,因为涉及的一些商户和进口商,声称根本没有使用过有关的猪油或其产品,有的则说早已转换供应商3年,但还在名单之内,因而提出了抗议,说名单令到他们的声誉受损。此外,有一些餐厅,例如前述的跑马地高级西餐厅Amigo,则声称只用有问题的猪油用来洗镬,如今被这样子公开名单,犹如被强奸后还被公开姓名。
如果照前述被公开名单者的说法,食物安全中心的做法应该是宁枉毋纵,有杀错无放过。当然了,食物安全关乎市民的生命安全,这自然是轻忽不得。然而,这种“有杀错,无放过”的处理态度,又是否正确呢?要知道,要想把涉及使用的餐厅名,一一核实,究竟它们只是偶然使用、曾经使用过、正在使用,抑或大量使用,这其中所涉及的人力物力,以及所花的时间,实在是大费周章。究竟食物安全中心应该是快刀斩乱麻,以市民的生命安全为首务,还是要小心谨慎,查清楚原委,才好公布名单呢?
我们知道的是,当食物安全中心公布了名单,对於食肆的名声,是无可挽救的损失。如果错报了,这个损失应该由谁来负责呢?毕竟,钱银事小,名声事大,后者的损失,是更多的金钱也补不回来的,这正是现时的情况,也因而有多间食肆,向食物安全中心提出了严正的抗议,便是为了挽回它们的名声。
举证责任不应在食肆
如果说,食物安全中心宁枉毋纵的做法,是有容商榷,那么,食物及衞生局局长高永文的说法,指出不会删除名单,则绝对是大错特错。要知道,涉及五百多间食肆的名单,纵有出错,也是难免的事,况且,食物安全中心的调查时间只有短短的几天,出错更是难免。既然它有可能出错,那又怎可能不删除了?昨天,食物安全中心终於让步,指出商户若有证据,去证明自己的清白,便可以“落榜”。然而,这不啻是指:举证的责任不是在食物安全中心,而是在食肆本身,这当然也是极不公平的事了。也许,食环署当局,应该作出某程度的道歉,才能平息业界的愤怒了。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