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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调整排污费猪企养殖成本或再上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12  来源:新农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84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调整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收缴率,实行差别化污染收费政策,利用经济手段、价格杠杆作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对举报的违法排污,擅自减征、免征、缓征排污费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不按规定落实政策的地区,将予以通报。现行排污收费制度从2003年开始建立,已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调整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收缴率,实行差别化污染收费政策,利用经济手段、价格杠杆作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对举报的违法排污,擅自减征、免征、缓征排污费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不按规定落实政策的地区,将予以通报。

现行排污收费制度从2003年开始建立,已经实施了11年之久,其中,其中,污水类和废气类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分别为每污染当量0.7元和0.6元。环保部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2003年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建立时,考虑到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排污费征收标准按照仅相当于测算成本的一半征收。”此次调整后,这两项标准将分别调整为不低于1.4元和1.2元,翻了一番。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说,“调整后的排污费标准,从成本测算看,更加接近于污染的治理成本。”

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排污费收入应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和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项目;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三部委大幅上调排污费,养殖业或受影响,猪企的盈利空间或将进一步缩减。但我们在期望国家给予这个行业更多的支持的同时,也应该多考虑一下如何从自身出发,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将命运牢牢地抓在自己手里。养猪场要重视环保的重要性,也许疫病控制决定的是你养猪能不能赚钱,猪场管理决定的是你赚钱的多少,但环保决定的是猪场能不能持续发展,甚至是能不能生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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