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以生猪为保险标的,以生猪价格指数为保险责任,保险期一般为一年。当一年的生猪平均价格指数低于保险责任约定的价格指数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补偿生猪养殖户差额部分的收入损失。
生猪价格指数参照国家发改委每周发布的“猪粮比”(即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确定,约定价格指数即按照猪粮比6:1盈亏线确定。猪粮比每下降0.01个点,保险公司需赔偿投保人养殖亏空每头2元,通过这种“补足差价”的方式减少养殖户的损失。
推行一年有余 各地政策不同
实际上,此类保险业务在一年前便已开始。2013年5月24日,北京市顺义区率先启动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与安华农业保险签署协议,并有养猪户签订了全国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第一单。安华农业保险承保了约50万头猪,保额达5亿元。养猪大省山东省也跟进步伐:2013年11月,山东省莱芜市成为省内率先尝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试点地区。此后,省内其他城市的试点也逐步铺开,目前在山东省总计有滨州、临沂、日照、济南、德州、莱芜、济宁等7市启动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山东省首单于今年5月22日签订于邹平县畜牧兽医局,这也是全国首次由政府为养殖户买单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业务。截至今年4月30日,山东共有32个养殖大户参保,参保生猪29380头,承担风险保障超过3525.6万元。8月14日,湖北省沙洋县畜牧兽医局也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洋支公司签订协议,开展生猪价格指数险的部署工作,今年计划为3万头生猪投保。
补贴政策依照当地政府标准执行,各有不同。在北京施行的是政府补贴部分、养殖户补足剩余部分的形式,每头生猪保险费12元,政府财政补贴每头生猪的保费是9.6元,符合投保规模的养殖户投保每头生猪只需承担2.4元。在山东,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尚未纳入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试点初期仅有日照、德州在小范围内开展了地方财政补贴试点,补贴比例为100%,由安华农业保险山东分公司承保。菏泽市、滨州的邹平、济宁的兖州等地正在制定补贴政策,积极鼓励养殖户参加。而在湖北沙洋,每头猪的保险费为24元,其中财政承担14元、养殖户承担10元。
安华保险公司推出的生猪价格指数险以国家发改委每周发布的猪粮比为参照系,合同约定:按每头生猪出栏最低体重100公斤、每公斤体重养殖成本12元计算,每头猪的保额1200元,费率1%,保费12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洋支公司与沙洋县签订的协议则规定,在保险期限内猪粮比价平均低于6:1时,即发生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则根据约定的计算方法对每头生猪赔偿50元至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