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我国确定八城市进行第五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2  来源:国际畜牧网-新华网  浏览次数:193
核心提示:记者从举行的“全国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西藏拉萨、山西晋中、青海海东、贵州铜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宁夏吴忠以及山东威海、临沂八个城市成为我国第五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引起消费者担忧。2010年以来,商务部、财政部从流通领域入手,大力推动追溯体系建设,此前已分四批支持50个城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可追溯规程的“五统一”据了解,试点城市按照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的“五统一”要求

记者从举行的“全国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西藏拉萨、山西晋中、青海海东、贵州铜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宁夏吴忠以及山东威海、临沂八个城市成为我国第五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引起消费者担忧。2010年以来,商务部、财政部从流通领域入手,大力推动追溯体系建设,此前已分四批支持50个城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可追溯规程的“五统一”

据了解,试点城市按照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的“五统一”要求建设追溯体系,从而保障不同追溯技术模式信息的互联互通,跨区域无缝对接,实现全国范围内信息的追溯查询。

商务部副部长房爱卿在会上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为突破口,推进追溯体系建设。他强调,各地要运用好市场化手段,吸引消费者主动选购可追溯产品,增强“可追溯更安全”理念,主动索要购物小票,让可追溯的产品能优质优价,激发企业和经营者自觉使用追溯体系。

据介绍,前两批包括上海、重庆、天津、石家庄等在内的20个试点城市,目前已在6000多家企业建成追溯体系,初步形成了肉类、蔬菜“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信息链条。到“十二五”末,我国将争取初步建成覆盖全国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网络,并逐步扩大到水果、水产品等其他农产品。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