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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完善兽药监管 “五个禁止”保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0  浏览次数:186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强兽药使用监管工作,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如皋市建立和完善了兽药监管工作“五个禁止”,进一步规范全市兽药使用监管工作,全市上半年未发生一例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它化合物。 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 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家规定的其它禁用药品。 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 同时,落实属地管理责

为切实加强兽药使用监管工作,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如皋市建立和完善了兽药监管工作“五个禁止”,进一步规范全市兽药使用监管工作,全市上半年未发生一例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它化合物。

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

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家规定的其它禁用药品。

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

同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全面引导养殖者合理、规范用药,落实休药期规定、兽药使用记录制度、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确保了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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