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加强对畜牧养殖场的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2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32
近日,为积极配合即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对全市的畜牧养殖场进行了重新的调查核实,按照新调查核实的资料,进一步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责任人和监管要求,达到对全市畜牧养殖场全面监管的目的。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牧养殖场进行重新调查核实的具体实施单位为全市10处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由基层动监站组织全市510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逐村、逐场、逐户的调查摸底,填写《即墨市畜牧养殖场调查登记表》,并按照新调查核实的资料,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要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要求畜牧养殖、防疫档案健全、规范,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1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档案,规范管理。以乡镇为单位,将全市每一个畜牧养殖场的坐落位置、统一代码、畜禽品种、防疫情况、养殖户姓名、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全部输入微机,建立“畜禽养殖场管理档案”,重点养殖场标在《即墨市地图》上,便于随时查找。为及时掌养殖场畜禽防疫和进出变动情况,负责监管的责任人每月至少对养殖场的有关资料重新调查核实一次,并及时更新“畜禽养殖场管理档案”。
  三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畜牧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并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成效。(即墨市畜牧兽医局: 展福生)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