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畜牧业投入品检查监测关。抓好以禁用兽药、违禁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打击生产销售非法兽药产品和添加“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药物的饲料生产、经营行为,整顿规范兽药、饲料经营秩序。
二是严把生猪养殖环节监督检查关。主要包括对规模饲养场户养殖环节中的喂养的饲料和兽药的督查力度,以及饲养过程中各种疫病疫苗的强制免疫程度及养殖档案的完整、规范情况,确保养殖环节中的食品安全。
三是严把生猪及产品检疫检验关。首先是抓好生猪产地检疫,做到程序化操作,规范化检疫,确保生猪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其次是抓好屠宰检疫,对生猪规模化屠宰加工厂(场)实行兽医人员进驻检疫制度。再是抓好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对运输生猪及其产品车辆的监督检查。
四是严把认证产地和认证产品关。强化对获得生猪无公害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等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获得进京入沪资格的生猪养殖加工企业、与国内大中城市实行产销挂钩的生猪备案养殖场、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参加生猪产销协议活动养殖场的监督管理。
五是严把技术指导、培训关。聘请专家对养殖场户进行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规范使用为重点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同时做好食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意识。(胶州市畜牧局 : 孙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