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举报制度,向兽药饲料经营户公布了举报电话;
二是建立检查制度,每月深入到乡镇进行不定期专项检查,每季度末进行大检查;
三是建立经营企业台账制度,指导企业对兽药饲料来源、种类、时间等进行详细记录;
四是建立通报制度,对查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兽药饲料责令停止销售和使用,并依法处理,对查处结果及时通报;
五是建立备案制度,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备案管理,例行检查逐项到位;
六是完善养殖档案监管制度,督促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购进、保存、使用及诊疗、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一步规范休药期制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