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兽药GSP得到有效执行,提高兽药经营环节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兽药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浙牧饲发〔2014〕25号)统一部署,7月1日-3日,省畜牧兽医局检查组来甬开展兽药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共检查余姚、宁海、象山、海曙等地兽药经营企业12家。
检查组在听取了各地监管部门对兽药经营企业自查情况的总结后,现场核对了兽药经营企业“兽药经营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在岗情况,查验了首营审批、购入、进出库、销售等相关记录,实地检查了常温库、阴凉库、冷库等兽药仓储情况。检查组对我市兽药GSP执行情况表示肯定,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经营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但部分兽药经营店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为:首营审批索证索票材料不齐全、进出库记录不及时、兽药仓库摆放凌乱、色标管理不到位等,对上述问题,检查组当场下发了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