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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开展2014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02  来源:平昌县畜牧食品局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37
核心提示:为维护兽药市场秩序,加大对经营和使用假兽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对农业部201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的第三批假兽药进行查处的通知》要求,近日,平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假兽药查处活动。此次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严查经营环节。重点清查农业部通报的《非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合法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所列的兽药产品和《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所列生产企业的全部兽药产品。二是规范使用环节。对全县规模养殖户用药记录进行清查,督促其按照

为维护兽药市场秩序,加大对经营和使用假兽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对农业部201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的第三批假兽药进行查处的通知》要求,近日,平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假兽药查处活动。

此次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严查经营环节。重点清查农业部通报的《非法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合法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所列的兽药产品和《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所列生产企业的全部兽药产品。二是规范使用环节。对全县规模养殖户用药记录进行清查,督促其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休药期和禁药规定,坚决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等违规行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执法人员向经营兽药的从业人员讲解假、劣及禁用兽药的鉴别知识;购入兽药时的注意事项等,使其提高自身素质,合法经营兽药。

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2余人次,车辆16台次,检查兽药经营门店78家,检查规模养殖场(小区)232个,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收缴过期兽药23袋(支),并全部进行了销毁处理,未发现农业部通报的假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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