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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展牛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0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27
核心提示:为严厉打击向活牛和牛肉产品注入水或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经销、生产加工注水牛肉产品、未经检疫检验或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牛肉产品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牛肉,从2014年6月10至7月10日,市食安办将组织农业、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牛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对活牛屠宰环节、牛肉产品流通环节、牛肉产品生产加工和餐饮服务环节进行治理整顿。一是在活牛屠宰环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场所向活牛及牛肉产品注入水或其他物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注水牛肉产品以及未经

为严厉打击向活牛和牛肉产品注入水或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经销、生产加工注水牛肉产品、未经检疫检验或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牛肉产品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牛肉,从2014年6月10至7月10日,市食安办将组织农业、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牛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对活牛屠宰环节、牛肉产品流通环节、牛肉产品生产加工和餐饮服务环节进行治理整顿。一是在活牛屠宰环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场所向活牛及牛肉产品注入水或其他物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注水牛肉产品以及未经检疫、品质检验或者经检疫、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牛肉产品出厂(场)销售;严厉查处向活牛注入水或其他物质的行为,以及销售注水牛肉产品、未经检疫检验或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牛肉产品的行为。二是在牛肉产品流通环节,严禁农贸市场、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和其他牛肉产品经营者购进、销售注水牛肉产品;严禁农贸市场、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和其他牛肉产品经营者购进、销售无检疫合格证明和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牛肉产品;严厉查处购进、销售注水牛肉产品、无检疫合格证明和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牛肉产品的行为。三是在牛肉产品生产加工和餐饮服务环节,严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购进、生产加工注水牛肉产品;严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购进、生产加工无检疫合格证明和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牛肉产品;严厉查处购进、生产加工注水牛肉产品、无检疫合格证明和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牛肉产品的行为。四是对违法屠宰活牛和违法经销、生产加工牛肉产品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打击,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采取六大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一是集中开展宣传动员,曝光前期端掉的牛肉注水窝点及屠宰经营户,二是集中开展监督检查,三是集中开展肉品抽检,四是集中查处违法行为,五是集中公布整治成果,六是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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