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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 化州查处养殖场227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7  浏览次数:169
核心提示:近年来,化州市坚持“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沼气治理、综合利用”的原则,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至目前止,查处养殖场(户)227家,拆除或填埋排污口145个,依法实施关闭生猪养殖场5家。 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场清理及污染治理配套工程。该市严格实施《化州市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12-2020年)》,对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户)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对生猪存栏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畜粪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和配套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干粪堆放棚等“两分离(流)三配套”标准。

近年来,化州市坚持“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沼气治理、综合利用”的原则,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至目前止,查处养殖场(户)227家,拆除或填埋排污口145个,依法实施关闭生猪养殖场5家。

全 面推进畜禽养殖场清理及污染治理配套工程。该市严格实施《化州市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12-2020年)》,对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户) 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对生猪存栏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畜粪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和配套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干粪堆放棚等“两分离(流)三配 套”标准。

全面推进散养户整治和农牧结合综合利用工程。该市积极推进生猪散养户重点区域整治,建设废水“格栅”沉淀池、废水收集池和猪粪堆 积棚,养殖污染物就近综合利用,不外排。有条件的,按“两分离(流)三配套”标准治理;积极推广农牧结合、渔牧结合、林(果)牧结合,实施就地综合利用。 规模养殖场周边有条件的,通过土地流转、租赁等方式,鼓励发展农牧、渔牧、林(果)牧结合生态畜牧业,实施养殖业污染物综合利用,化废为宝。

全 面推进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联合执法行动。该市积极引进、推广畜禽排泄物治理新技术、新模式,开展规模养殖场生化处理、零排放等治理新模式建设;依托茂名市名 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推进干粪收集处理,走市场化的路子,通过加工成有机肥等手段,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对非禁养区内养殖污染物未得到有效治理,污水超标 排放的畜禽养殖场,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没有完成治理的予以关闭;对违反法规私设排污口或者排污管的,责令限期拆除,并依法处罚。

强化督查考 核。该市成立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订好整治实施方案,把整治方案细化到每个养殖场;各镇(区、街道)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把本辖 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动态、工作成效、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以信息、总结等形式每月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农 业、环保、畜牧等部门,加强对镇(区、街道)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指导,做好信息畅通、整理,并定期不定期进行通报。该市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的督促 检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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