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改委近日下发了2014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申报通知,西安、宝鸡等8个市区,符合奶牛存栏300头以上,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均可申报财政资金支持。为促进企业标准化奶源基地建设和奶业健康发展,优先支持省级乳制品加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的规模养殖场。具体的补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一个养殖场最高可补助170万元:
年存栏300-499头养殖场(或养殖小区), 每个中央补助投资80万元。
年存栏500-999头养殖场(或养殖小区), 每个中央补助投资130万元。
年存栏1000头以上养殖场(或养殖小区), 每个中央补助投资170万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安排项目中央投资,不得擅自调整补助标准。各市要按照中央投资的25%安排市级配套,乳制品加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企业配套资金不得低于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市级农业或畜牧主管部门将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总体安排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