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受H7N9禽流感疫情影响,我市家禽业发展再次遭受较大损失。昨日,为扶持我市家禽业稳定发展,帮助规模养殖户、企业渡过难关,我市下发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
按 照种禽分级管理和扶持的要求,我市将对获得市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父母代种禽场,根据今年4月底在产种禽的存栏数,给予生产性维持补贴,其中肉种 禽执行每羽12元的补贴标准,蛋种禽执行每羽8元的补贴标准。市辖区的父母代种禽场补贴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县辖区内的父母代种禽场由县级财政给予 补贴。对孵化场,由县(区)政府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
为扶持家禽规模养殖生产,农业“三新”工程、高效设施农业和菜篮子基地等规模养禽场及养禽大户将优先扶持,在市委市政府年度表彰奖励的畜牧规模养殖点中,家禽规模养殖场要占受表彰养殖点总数的50%以上。
对因H7N9禽流感检测阳性的家禽实行强制扑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连政办发〔2013〕45号)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