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锦州市本级的畜禽屠宰行业监管职能已由市服务业委划转至市畜牧兽医局,而县(市)区级正处于划转期间。个别地区存在监管职责不清、监管工作衔接不力的情况,这给肉品安全带来一定隐患。在此期间,也正是私屠滥宰、注水注胶等违法行为的高发期。对此,市畜牧兽医局制定三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管。
强化对屠宰企业的检疫监管。一是市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每周不得少于2次。督促企业认真履行门前查证验物职责,严禁证物不符畜禽入厂屠宰。认真做好对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畜禽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严禁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市县派驻屠宰企业的检疫机构要严格执行待宰畜禽宰前6小时检疫申报制度。。
加大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市畜牧局抽调机关及局直单位部分人员组成三个执法小组,从5月21日开始对本辖区内所有畜禽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餐饮伙食团体、仓储冷库及其他重点区域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一经查出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要按有关法律上限从严处罚。同时,部署各县(市)区也要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强化对屠宰企业的监管,严禁畜禽屠宰企业或个人对屠宰的畜禽注水注胶或注入其他物质。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屠宰检疫人员不得对经注水注胶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实施检疫、出证。违者,将取消其检疫员资格,直至开除公职。
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全市畜牧兽医部门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放在第一位,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加强与公安、工商、食药监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营造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执法氛围,长期保持对私屠滥宰、给屠宰畜禽注水注胶、加工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确保城乡百姓食肉及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