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从2007年起,国家财政实施对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政策,全国253个生猪调出大县分享了今年15亿元的国家奖励资金,河南省21个县(市)根据存栏、出栏和调出等3项生产指标分享了其中的1.4亿元。另外,我省还将对上述县(市)追加30%的奖励资金。
为了扶持这次没有入选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的生猪生产大县,我省又额外选出10个省级生猪调出大县(市、区),给予3500万元的奖励资金。
我省此次受到奖励的21个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市)分别是正阳县、西平县、邓州市、唐河县、固始县、杞县、太康县、许昌县、叶县、鄢陵县、临颍县、遂平县、禹州市、汝南县、长葛市、西华县、尉氏县、辉县市、商水县、新蔡县和汝州市。10个省级生猪调出大县(市、区)分别是通许县、漯河市的召陵区和郾城区、夏邑县、虞城县、淮阳县、沈丘县、鹿邑县、确山县和永城市。
生猪调出大县的位次将打破“终身制”,国家将对生猪调出大县实行动态管理,财政部、农业部也将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