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农业厅和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就刚刚出台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进行解读。
6 月1日起,山东省食品安全新规将实施。2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农业厅和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解读刚刚出台的《山东省农产 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今后,购买剧毒、高毒农药的,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说明实际用途;剧毒、高毒农药经 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
监管的重中之重是农药兽药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春田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严重影响了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持续提升,以致近几年我省连续发生假冒有机蔬菜、苹果套药袋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重损害了我省农产品的良好形象。
新出台的《规定》共31条,重点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制与执法能力建设、农药及兽药的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等几个方面,重中之重是对农药、兽药的监管。
农 药、兽药经营告知制度,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补贴制度,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不得向未成年及不能说明购买用途等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制度,剧 毒、高毒农药容器和包装物回收与集中销毁制度,集中用药环境影响评价与统一防治制度,高风险农药、兽药目录管理制度,小宗作物、特色作物农药登记试验与推 选使用制度等。
同时,对违反规定设立的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制度以及随意增设农药经营许可条件等内容予以删除,以维护法制的统一。
“舌尖安全”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
坚持责权统一,并重点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规定》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我省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280个
省 农业厅副厅长王登启介绍,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了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高标准的果菜标准化基地发展到2226万亩,占到果菜种植面积的61.8%。 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280个,绿色食品2605个,有机食品87个。山东农产品总体上是安全的。与十年前相比,蔬菜、水果的合格率大 体上提升了20-30个百分点,蔬菜、水果抽检合格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6%以上,符合国家标准。
我省农药残留超标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超标样品的农药残留检出值也明显降低。比如,在十年前检出超过1mg/kg农药残留量的蔬菜数量较多,但现已很少见,仅偶有检出超过1mg/kg的。
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我省将逐步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原产地追溯制度,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省有组织、有规模的生产基地实现追溯全覆盖,“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产品全部实行包装标识上市。
从3月份开始
全省开展了“蔬菜基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监管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全省农药质量合格率、标签合格率明显提高。
全省农药经营门店超5万家
虽然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压力依然比较大。
我省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管难度较大。目前,全省农药经营门店在5万家以上,再加上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体制,增加了监管难度,致使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行为时有发生。
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受农业长期化学化以及工业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影响,再加上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等原因,部分地区土壤、灌溉水等污染加重,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构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