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新闻 » 正文

金锣:年均仅屠宰2000万头 无法操纵猪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27  来源:齐鲁晚报  浏览次数:206
核心提示:进入5月份,全国生猪价格普遍上涨。日前,有业内人士“独家揭秘”,称5月中旬生猪养殖价格在短短20天内暴涨26%,其幕后真正的“黑手”是金锣、双汇等国内大型屠宰企业,他们通过联合抬价的方式,“低收高走”从中获利。一时间生猪养殖业疑云丛生。真的是这样吗?屠宰龙头企业:操纵?不可能的事有报道透露,4月,国家发改委召集金锣集团、中粮集团、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几家行业龙头企业开会,针对国内生猪价格持续低迷的情况进行商讨,其中就包括拉动价格。在此次座谈会后,金锣、双汇、温氏等屠宰企业便率先提高生猪

进入5月份,全国生猪价格普遍上涨。日前,有业内人士“独家揭秘”,称5月中旬生猪养殖价格在短短20天内暴涨26%,其幕后真正的“黑手”是金锣、双汇等国内大型屠宰企业,他们通过联合抬价的方式,“低收高走”从中获利。一时间生猪养殖业疑云丛生。真的是这样吗?

屠宰龙头企业:操纵?不可能的事

有报道透露,4月,国家发改委召集金锣集团、中粮集团、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几家行业龙头企业开会,针对国内生猪价格持续低迷的情况进行商讨,其中就包括拉动价格。在此次座谈会后,金锣、双汇、温氏等屠宰企业便率先提高生猪收购价格,猪价从此步入上行通道,甚至开始疯涨。

对于这种说法,被点名的企业纷纷跳出来辟谣。外埠媒体报道显示,21日,双汇公司曾公开予以否认。25日,金锣集团一位相关负责人也在非正式场合对记者表示,金锣集团生猪屠宰量有限,无法操纵全国庞大的生猪市场。

根据该负责人的说法,全国生猪年出栏量超过7亿头,而金锣集团的年屠宰能力只有2000万头,仅占总量2.8%,根本无法操纵全国生猪价格。“即使几家大公司的生猪屠宰量加起来也不到全国的10%,不可能决定市场价格走势。”该负责人说,他认为生猪收购价格随行就市,价格上涨是因为生猪出栏量减少造成的。

记者也了解到,目前,金锣集团的生猪收购价已经涨到了约13元/公斤,较4月份上涨了2元/公斤左右,由于出栏量减少,金锣集团生猪屠宰量已经出现较为明显下降。金锣集团这位负责人称,4月份公司生猪日均屠宰量为20000头左右,但进入5月份之后日均屠宰量显著减少,目前为14000头至15000头,下降了25%左右。

业内争议:猪价涨跌是否人为

龙头企业到底有没有操纵市场的能力?对于这个说法,业内也存在争议。25日,临沂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认为,肉价上涨是基于全国性的生猪出栏量不足造成的。“近期肉价波动频繁,部分养殖户惜售心理加剧,屠宰企业屠宰量可能会继续下降,预计生猪价格还有进一步上涨的可能。”

而一位长期从事市场调研的业内人士则认为,生猪养猪业虽然从去年下半年起就陷入全国性的产能过剩,但收购价从去年年底起一直处于10元/公斤左右,春节本是消费旺季,然而猪价不涨反跌,一度跌至8.2元/公斤,这种价格走势是极度不合理的。而五一后,猪价又在极短的时间里出现暴涨,存在屠宰龙头企业联手抬价的可能性,因为这部分企业掌握了生猪市场定价权。

“生猪价格的上涨和波动都有延后性,而此次价格突然暴涨却没有滞后,因此显得十分蹊跷。”这位业内人士称。

物价部门:政府不会干预市场价格猪肉价格忽高忽低让很多人困惑,价格高时,养殖户高兴,而老百姓觉得多花钱;猪肉价格降低,老百姓觉得高兴,而养殖户却伤了脑筋。有人不禁要问,猪肉价格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起伏,难道就不能调节一下吗?记者采访物价部门得知,市级物价部门还真没有对价格调节的这个权限。

近日,临沂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猪肉价格主要是靠市场调节,政府部门不能随便去行政干预,市物价部门没有权限去对价格进行控制和调节,甚至连省物价部门也不能左右。

他还给记者讲了一个例子,比如,猪肉价格持续低迷,如果政府出面干预,将生猪价格提高,养殖户高兴了,但是和生猪有关的其他产业呢?比如饲料销售人员、消费者,这些怎么去补贴呢?就像禽流感期间,当时的养殖户也赔得很惨,但最后还是靠市场调节,逐渐恢复正常。

猪肉等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价格调节问题,一般都是国家级的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平时的价格起伏主要还是靠市场自身进行调节,行政干预不仅不能帮助解决问题,反而还会导致问题更加复杂。

 
关键词: 金锣 屠宰 操纵猪价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