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以来,龙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市农业局工作人员,在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搬迁协议签订的基础上,加大巡查督促力度,要求禁养区养殖场按照规定时间,及时腾空栏舍,自行拆除在禁养区的养殖场。
龙渊街道又有15户在一村、牛门水库、石玄步、牛门岗、大岭头村的养殖场自行拆除了在禁养区的栏舍,涉及管理房823.66平方米、栏舍4603.88平方米、简易棚144.07平方米。
下步,龙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市农业局工作人员,将按照工作计划,督促在禁养区的养殖场及时腾空栏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栏舍,积极配合今年的五水共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