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家禽业紧急救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4〕15号)文件精神,我县认真解读救助政策,积极开展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根据《实施意见》,全县有符合补助条件的种禽场1家,即德清县武康佳德祖代种鸡场。近日,县农业局畜牧局对该场上报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并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了有效证件、引种证明、生产防疫记录、栏舍面积等。经县财政局核查,确定该场存栏祖代种鸡24834只(以2014年3月7日存栏量计),共需补助资金124.17万元,其中: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62.085万元,县财政承担补助资金62.085万元。目前已将补助情况公示于德清农网,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县农、财两局将以联合行文的形式上报给省级部门。
此次家禽业紧急救助,将给我县唯一祖代种禽企业的资金周转、生产维持注入新的力量,对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很好的帮助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