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苍溪县召开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县四大机构分管和联系领导、各乡镇乡镇长、各乡镇人保财险营销部主任、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就生猪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这标志着我县生猪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要求: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开展生猪养殖保险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加快推进生猪养殖保险工作的工作进度。二是加强政策宣传。站在发展现代畜牧的战略高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广大农户了解政策,把握机遇,引导和鼓励养猪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参保。三是加大参保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07]46号)精神,认真落实保险工作责任,遵守保险规则、严格执行补贴标准,严肃保险工作纪律,能繁母猪参保率必须达100%。四是严格规程。对母猪采用专门的标识,建立专门的数据编码系统。此项工作由乡镇畜牧部门配合保险公司做好耳牌编号、登记造册,建卡等工作;对生长育肥猪养殖保险,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组织发动好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小区农户积极参保,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参保任务。五是加强沟通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助保险公司开展生猪参保前的鉴定、耳标查验工作,对生猪理赔、查勘、定损工作给予积极的配合,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共同制定有关制度、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通过定期例会制度,通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处理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猪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