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县畜牧兽医局获悉,从今年开始,武隆县对县内达到建设标准的牛羊标准化养殖场将发放规模养殖补助,以引导我县畜牧产业向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去年我县共有8名养殖户通过了申报规模化养殖补助资金的相关手续,今年将有数百万专项资金用于此项目”,县畜牧局生产站站长任志远告诉记者,按照《武隆县特色效益农业产业扶持政策(试行)》要求,自今年开始,凡符合畜禽标准化建设要求,规模养牛场达到50头(含50头)以上养殖标准的,分别按照每个场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增加10头养殖规模并同步配套标准化圈舍的,增加补助5万元;能繁母牛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按照产仔数量,给予每头1000元的补助。规模养羊场母羊达到50只(含50只)以上养殖标准的,分别按照每个场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增加10只能繁母羊并同步配套标准化圈舍的,增加补助2万元。单场补助限额:牛养殖场(企业、户)当年单场补贴不超过120万元;羊养殖场(企业、户)当年单场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并不是所有养殖规模达到50头以上的牛羊养殖场,都有补助,还需要符合相关建设标准。”任志远告诉记者,符合标准的养殖户,需要经过养殖场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批准,县畜牧部门审核验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等监管部门抽查复核,未享受同类项目资金支持,且圈舍建设面积必须与养殖规模配套的养殖场才可享受相应补助。其圈舍建设要求为,每头牛不得低于5平方米,母羊每只不得低于4平方米,屋顶采用小青瓦、水泥彩瓦、西瓦。高海拔地区须配套建设封闭式羊舍、产羔舍。养殖场实行净污分开、雨污分流、干清分离。要配套建设精料、干草、青贮(袋贮)等草料储存设施及实体防疫围墙。并配有化粪池或沼气池、干粪堆放场等硬件配套建设。
任远志还告诉记者,县外引进的牛或种羊需经过备案审批,县内买卖引进的牛不享受补贴。县内引进种羊,必须在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资质的养殖企业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