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全面落实病害生猪“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的要求,投资41.9万元新建生猪无害化处理车间,购置焚烧炉等设备。积极争取无害化处理国家补贴资金6.69万元,共处理病害猪76头,最大限度减少了屠宰企业和畜主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