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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开展兽药产品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2  来源:江山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余欣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07
核心提示:江山市农业局召开全市兽药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全市66家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兽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系统培训,部署全市兽药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标志着全市兽药产品专项整治拉开了帷幕。江山市是浙江省畜牧业重点县(市),2013年全市生猪饲养量达178万头,家禽饲养量达2100多万只,全市有各类兽药经营企业66家。为规范兽药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保障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兽药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将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和培训,督促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自行开展兽药

 

江山市农业局召开全市兽药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全市66家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兽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系统培训,部署全市兽药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标志着全市兽药产品专项整治拉开了帷幕。

江山市是浙江省畜牧业重点县(市),2013年全市生猪饲养量达178万头,家禽饲养量达2100多万只,全市有各类兽药经营企业66家。为规范兽药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保障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兽药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将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和培训,督促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自行开展兽药产品清理规范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兽药产品,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做好相关产品下架、停止销售、使用以及清退工作;加大兽药产品专项清理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经营和使用兽药产品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据悉,整治时间为2014年5月-9月,整治重点:从2014年3月1日起生产的属于2010版兽药典收载品种,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应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要求印制使用;2014年3月1日起生产的属于《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一批)》的兽药产品,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应按规定标识“兽用处方药”。 2014年2月28日前生产的兽药产品。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有关规定重点监督检查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产品是否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组方、扩大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改变用法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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