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的通知》(杭防指办〔2014〕7号)、《关于开展“蓝盾”护牧春季行动的通知》(杭畜发〔2014〕14号)及《关于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杭畜发〔2014〕16号)等文件精神,5月8日,由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李永灿带队的联合督查组来淳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淳安县农业局副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石树仁和防疫、检疫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督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淳安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和文昌镇两家规模养殖场,仔细察看了有关台帐记录,听取了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负责人和文昌镇政府有关工作汇报,重点询问和了解了淳安县有关病死动物处理情况、强制免疫情况、畜牧投入品使用、畜产品安全监管、养殖档案记录情况等。最后,石局长向督查组汇报了淳安县“五水共治”、畜牧业转型升级、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检疫监督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情况。
经过一天的实地督查,市督查组对淳安县畜牧兽医局各方面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时针对畜产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指导,提出了很好的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