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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布《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09  来源:中研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701
核心提示: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扶持的要求,着力保护好种禽企业,为恢复家禽业生产奠定基础,由省财政按照每套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各市、县政府安排资金,给予生产性维持补贴,并对参加保险(放心保)的养殖场、农户所遭受的损失,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协调,组织政策性农业承保机构及时理赔。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扶持的要求,着力保护好种禽企业,为恢复家禽业生产奠定基础。据了解,该省现有97.4万套祖代种禽,由省财政按照每套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扶持的要求,着力保护好种禽企业,为恢复家禽业生产奠定基础,由省财政按照每套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各市、县政府安排资金,给予生产性维持补贴,并对参加保险(放心保)的养殖场、农户所遭受的损失,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协调,组织政策性农业承保机构及时理赔。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扶持的要求,着力保护好种禽企业,为恢复家禽业生产奠定基础。据了解,该省现有97.4万套祖代种禽,由省财政按照每套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现有1110万套父母代种禽,由各市、县政府安排资金,给予生产性维持补贴。

目前,H7N9流感疫情对该省家禽业的影响还在持续,该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全省33家黄羽肉鸡生产经营的重点龙头企业和规模较大的合作社,根据年初饲养量分档次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对其他家禽规模生产和屠宰加工企业,在年度省级高效农业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中给予优先扶持。对因H7N9流感检测呈阳性的家禽实行强制扑杀的,由各级财政给予经费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在严格检验检疫的基础上,对手续齐全、检验合格的家禽及其产品,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和采取封锁措施。对从事家禽规模养殖和加工、流通企业所需融资,通过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基金等省级财政信用平台予以支持。市、县政府要从当地家禽生产实际出发,由财政安排部分贷款贴息,帮助企业克服资金困难。对参加保险(放心保)的养殖场、农户所遭受的损失,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协调,组织政策性农业承保机构及时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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