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天门市作为全省首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试点县市之一,把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作为工作重心,全力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的先行先试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天门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在全市印发了《关于规模猪场病死生猪无害化集中处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收集体系建设实施范围,具体分为两个步骤:
一是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纳入市级管理,纳入市级管理的规模养殖场每场必须建一座容量20立方米以上冷库用于存放病死猪,确保市管规模猪场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二是年出栏3000头以下规模猪场以区域为单位,选择合适的场所建立小型冷库作为集中收集点,逐步开展全区域内的收集和处理工作。整个收集体系建设从2014年3月20日全面启动,每个养殖场冷库长3.84米,宽2.88米,体积大约20-25立方米(具体以各养殖场实地面积为准),库温-15℃,实施工期为55天。
截止目前,第一期全市纳入市级管理的32家规模猪场已全部完成收集体系建设且运行良好,收集后的病死猪统一按程序进入天门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四月份共处理病死猪4370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