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5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条例(征求意见稿)》共7章57条,其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畜禽定点屠宰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畜禽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推行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应当对畜禽屠宰活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等内容。(详细内容点击链接:《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在《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指出:应当通过立法形式,尽快将牛羊禽的屠宰纳入定点制度统一管理,更好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
以下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肉食品是我国居民的传统食品,在食品消费中具有特殊性。肉类产品产业链涉及养殖、屠宰、加工、运输、流通和消费等多个环节,屠宰是这一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是连接养殖和消费的重要纽带,直接关系到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制定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将畜禽屠宰纳入统一规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保障广大消费者食用安全放心肉食品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肉食品消费量大幅增加,2012年全国肉类总产量达到8387.24万吨,人均占有量,61,9公斤,是,1990年人均占有量的两倍半。在数量增长的同时,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却始终存在隐患,一方面,基于利益驱使,生猪私屠滥宰现象屡禁不绝;另一方面,由于在国家层面对牛、羊、禽屠宰没有统一要求,对牛、羊饲喂“瘦肉精”、注水、掺假等违法行为和交易市场宰杀活禽带来的疫病传播风险依然存在,严重威胁着公众健康。从屠宰行业发展的实践来看,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以来,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老百姓食用安全放心猪肉食品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将牛羊禽纳入统一管理的地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相对较高。当前,猪牛羊禽产品的产量已经占到肉类总产量的98%,保证猪牛羊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就基本确保了肉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应当通过立法形式,尽快将牛羊禽的屠宰纳入定点制度统一管理,更好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规范提高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秩序和水平的需要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国家始终把生猪屠宰厂场审核清理、整合压点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清理整顿生猪屠宰行业,全国生猪屠宰厂场数量从高峰期的10多万家减少到目前的1.5万多家,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但是,屠宰行业中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例如屠宰场点“多、乱、小、散”并存、私屠滥宰严重,屠宰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代宰现象仍然普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等,严重制约了屠宰行业的健康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畜禽屠宰厂场3.5万家,大部分中小规模屠宰厂场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较为落后,缺乏专业的肉品品质检验设备设施,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难以保证。为从根本上消除行业积弊,必须通过畜禽屠宰管理立法建立全面严格的畜禽屠宰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屠宰厂场准入门槛、生产控制、质量安全和监督管理,促进屠宰企业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信息化发展,推动屠宰行业与国际先进水平、技术标准接轨,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需要
在一定程度上,畜牧业发展方式和生产水平决定了屠宰行业的发展方式和生产水平。目前,我国畜牧业仍然处在由低水平分散养殖模式向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的过渡期,大量散养畜禽为中小规模屠宰场点和代宰经营方式提供了生存土壤。据统计,我国生猪屠宰中代宰比例高达75%,一方面,代宰使得那些条件设施落后、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中小屠宰场点获得利润来源,长期存活下来;另一方面,由于代宰的生猪产品所有权不属于屠宰场点,一旦超出流通范围或造成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和惩处也面临法律上的困难。而尚未纳入定点管理的牛羊禽的屠宰活动更加难以规范。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形成猪牛羊禽统一的屠宰管理制度,将对畜牧业发展形成倒逼压力,要求养殖者更加规范地组织生产,提供更加健康、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从而进一步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
四是适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需要
目前,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已由商务部划入农业部,各地屠宰监管职能也正在划转过程中。根据国务院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承担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监管职责范围比单独管理生猪屠宰时大幅扩大。为确保畜牧兽医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应当通过专门的畜禽屠宰管理立法,对屠宰行业主管部门屠宰监管种类等予以明确,并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和国务院简政放权有关要求,对现行屠宰管理中涉及行政许可、工商登记等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整。
随着畜禽监管职能的划转,今年“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各种形式建议抓紧制定畜禽屠宰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对畜禽以外其他畜禽屠宰的监管力度。目前制定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时机已经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