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青黄牧字〔2014〕16号)文件要求,按照“不能及时发现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就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及时依法查处,就是渎职”的工作要求,黄岛区泊里站根据辖区实际,强化监管执法,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养殖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紧抓日常规范,强化对兽药饲料经营环节的监管
对于兽药重点检查是否经营假劣兽药、违禁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品和非GMP企业产品,是否非法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是否履行“兽药经营质量承诺书”规定的内容,是否建立“兽药进货记录”、“兽药销售记录”,对记录不完善、漏填、漏项和记录不真实等行为进行批评指正,限期整改,确保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连续性。对于饲料主要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企业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的违法行为;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饲料、饲料添加剂行为。共检查兽药经营企业20家,饲料经营企业5家,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
二、开展“瘦肉精”检测
在第一季度专项整治行动中,黄岛区泊里站按照相关要求在辖区内三个乡镇进行“瘦肉精”检测,经检测,未发现阳性。
三、规范管理规模养殖场
规模养殖场登记备案是一项常态化、基础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加大登记备案工作的宣传力度,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场(小区)登记备案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完善工作条件,加大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备案的现场核查登记、信息审核、信息录入、信息更新、信息上传等工作,熟练操作程序,保证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