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动物检疫所通过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加大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工作力度,推进我市动物检疫工作稳步开展,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检疫工作。
为加大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工作力度,推进我市动物检疫工作稳步开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保障动物产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沈阳市动物检疫所总体部署四大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检疫工作。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深刻认识到强化动物屠宰检疫工作是确保畜产品安全的有效措施,是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市民肉食消费安全的重要前提。官方兽医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管理相对人,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扩大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工作的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培训,提高整体素质。首先是提高政治素质,规范官方兽医的思想和行为,树立责任意识;然后是提高专业技术素质,采取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业务能力考核,提高官方兽医的专业技术水平,使其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综合能力。
四、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生猪屠宰检疫监督工作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建立从上到下的目标责任约束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切实做到工作有责任,有考核,有奖惩。坚持“责任到人”的原则,对官方兽医在检疫工作中因疏忽、错漏而造成的责任事件,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