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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动监局加强“五一”期间畜产品安全执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04  来源:辽阳县动监局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16
核心提示:为确保“五一”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4月29日上午,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在首山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陪同下,到首山、兴隆镇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查组先后检查了首山生猪定点屠宰场、正德商城、首山大市场、华润超市及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等场所。在首山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对生猪检疫环节开展检查。要求检疫人员和屠宰企业严把生猪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和宰后处理关,加强“瘦肉精”等药物残留检测力度,对检疫、检测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要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

为确保“五一”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4月29日上午,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在首山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陪同下,到首山、兴隆镇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查组先后检查了首山生猪定点屠宰场、正德商城、首山大市场、华润超市及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等场所。

在首山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对生猪检疫环节开展检查。要求检疫人员和屠宰企业严把生猪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和宰后处理关,加强“瘦肉精”等药物残留检测力度,对检疫、检测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要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场上市,保障出场肉品质量安全;在农贸城市场检查,重点查验了猪肉、牛羊肉、禽类检疫证明、验讫标志和检疫标识等,经现场检查发现,上市销售的畜产品都经过检疫人员严格检疫并加盖印章;在对兽药经营企业检查,要求他们要按章守法经营,把好兽用药品进货关,严禁经营销售违禁、假劣、过期兽药,并要做好兽药进货、销售等记录,做到兽用药品可追溯。 检查组同时对近期工作也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隐患排查。认真开展“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隐患排查,严禁使用和添加禁用药品,严格执行休药期;二是对重点环节加强监管。认真抓好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畜禽运输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始终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保持高压严管的监管态势;三是加强值班值守。将畜产品质量安全值守安排落实到人,一旦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按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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