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全国信息联播 » 正文

永定县政府决定依法征收生猪养殖业排污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8  来源:人民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49
核心提示:永定县政府决定依法征收生猪养殖业排污费。收取的生猪养殖业排污费统一上缴县财政,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养猪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污染治理步伐。永定是生猪养殖大县,又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但是,随着生猪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养殖污染也日趋明显。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矛盾,永定县出实招对全县养殖污染进行全面整治,这次开征生猪养殖业排污费就是其中一项强力措施。据了解,永定县生猪养殖业排污费分四档标准收取。无任何处理设施,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的,按30元/头收取;只

永定县政府决定依法征收生猪养殖业排污费。收取的生猪养殖业排污费统一上缴县财政,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养猪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污染治理步伐。

永定是生猪养殖大县,又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但是,随着生猪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养殖污染也日趋明显。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矛盾,永定县出实招对全县养殖污染进行全面整治,这次开征生猪养殖业排污费就是其中一项强力措施。据了解,永定县生猪养殖业排污费分四档标准收取。无任何处理设施,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的,按30元/头收取;只建有沼气池,但无其它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或者废水虽有处理但仍然超标排放的,按8.4元/头收取;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或实行生态养殖模式,经县环保局环评审批且有“三同时”验收的,按4.2元/头收取。母猪每头按上述收费标准加一倍征收,以存栏数计征。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